九月初我有到你診所雷射刺青,只是一小部份,但現在是還有一些血色的痕蹟,請問醫師這樣算成功嗎?他痕蹟會退掉嗎?另外一個是還有一些沒完全用掉,還是我還要過去給您看看?我住澎湖,可能要十月份才能過去,這樣會不會時間拖的太久有所影響?
流星劃過,您好:
1. 應該不是血色的痕跡,而是色素沉澱。一般會慢慢退掉喔。
2. 是否有成功,要看是否有殘留的刺青顏料在皮膚上即知。
3. 殘餘的刺青,可再進行第二次的治療,一般間隔第一次一個月以上,就可以再做第二次。
4. 因您住得較遠,我建議您在十月或十一月時,待色素沉澱退了後,再來進行第二次的雷射除刺青,會較好。這完全不影響療效喔。
林政賢皮膚科診所關心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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